公 示
(2010年3月5日)
项目名称:北京龙顺毛皮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工业园区中路一号雪莲羊绒有限公司在建厂房一层
项目简介:北京龙顺毛皮有限公司原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旧宫二村东100米,该地由于亦庄轻轨一级开发项目需要搬迁,因此北京龙顺毛皮有限公司拟租赁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工业园区中路1号雪莲羊绒在建厂房一层作为其生产经营场所。该项目主要经营范围为裘皮鞣制、裘皮革制品销售、裘皮服装及制品销售等。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北京龙顺毛皮有限公司拟租赁雪莲羊绒有限公司在建厂房地上一层作为其生产经营场所,占地面积4060 m2。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由北京龙顺毛皮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东西长50米,南北宽30米,占地面积1500 m2。整体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由北京龙顺毛皮有限公司自筹。
公用设施情况:该项目供暖蒸汽由园区提供,办公室制冷采用分体空调。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全部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经过达标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线,最终进入凤河。该项目所用设备噪声值较低,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项目产生的边角余料由烟台龙泰毛皮有限公司回收,进行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生活固废由园区负责定期清理。
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是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毛皮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噪声;生活垃圾等。
1、水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项目生产产生的废水和冲洗、冲厕废水。生产污水和生活废水混合后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线。最终汇入凤河。
本项目建成后,所有污水均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大气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很低,主要来自车间加工毛皮过程中少量的毛皮气味、污水处理站厌氧消化段的臭气。
为减少污水处理站厌氧段臭气对周围的影响,项目要在厌氧段上部加装集气罩,并对厌氧段产生的气体进行收集处理后外排。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噪声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皮毛加工过程中甩干过程使用的设备运行时环境噪声值较高。但车间内各工段之间有隔断,厂房比较封闭,不会对其他工段及外界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4、固体废弃物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毛皮加工产生的边角余料、部分生活固废和少量的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边角余料由烟台龙泰毛皮有限公司负责回收,用于制作玩具,实现综合利用。生活固体废弃物要统一存放,园区统一回收处理。活性污泥进入化粪池,由镇政府环卫人员定期抽排。
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施工期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工厂内部隔断、装修、机器安装、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土建、设备安装等。主要污染物包括: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扬尘、废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其中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和扬尘是比较敏感的环境问题。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严格执行北京市关于施工大气环境保护、特别是扬尘的有关管理规定,如《关于禁止运输车辆遗漏遗撒防止扬尘污染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施工及拆迁工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等要求,采取必须的防护措施,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为:施工期废水经统一收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凤河;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降低声源强度、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时间和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为: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建筑垃圾应按北京市关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处理,统一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便堆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严禁倾倒排至附近内河,以免堵塞河道,污染水体。
施工期污染是暂时的短期影响,它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北京龙顺毛皮有限公司原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旧宫二村东100米,原地由于亦庄地铁一级开发,原址需要拆迁。本项目拟租赁大兴区瀛海镇工业园区中路一号雪莲羊绒有限公司在建厂房一层作为其生产经营场所。该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当地政府总体规划。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占地1500平方米,构筑物为半地下结构。该项目在实施了有关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拟建项目项目对周边地区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其建设从环境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北京龙顺毛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1130368
联系人:郭建胜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环境工程部
联系电话:67264755
联系人:刘永生
Email:cmrcen@126.com
2010年3月5日